关于重新组建教职工文体协会开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广大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教职工身体素质,根据《关于教职工文体协会开展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会重新组建了教职工协会,现就重新组建的协会及相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会情况

根据教职工各协会实际报名情况,我会调整了各协会成立的人数下限,即各协会成员人数超过20人(含20人)方可成立,此次重新成立的协会详见下表,具体会员名单见附件。


序号

协会名称

负责分工会

召集人

报名人数

活动校区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备注

1

合唱

校工会

施焦

合唱队成员

广州校区

以校工会通知为准

教学楼13

人文艺术学院分工会协助

清远校区

教师公寓1-204

2

乒乓球

校工会

 

方永文

13

广州校区

以校工会通知为准

教学楼13

教辅分工会协助

清远校区

教师公寓1-202

3

摄影协会

机关第一分工会

郑皓丹

26

两校区

以协会通知为准


4

羽毛球

管理工程学院分工会

李梦溪

22

广州校区

以协会通知为准

清远校区

5

书法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胡思穗

47

两校区

以协会通知为准


6

徒步

人工智能学院工会

陈丽娟

37

清远校区

以协会通知为准


7

健身舞蹈(含瑜伽)协会

公共服务学院工会

谢迪

46

清远校区

每周一晚730—930

教学4号楼二楼商务礼仪综合实训室(舞蹈类)


每周二晚

8:00-9:00

教师公寓1-201(瑜伽类)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协会召集人组织选举协会会长并完善《协会章程》,报学校工会备案。如需聘请教练(校外)请将基本情况报校工会,经审批同意后可参与协会的日常指导工作。

2.活动开始时间原则上在每学期的第2-18周的周五下午400,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各协会会长自行确定时间并向校工会报备。

3.请各协会每年1月凭全年活动方案及预算向校工会申请经费,原则上各协会活动经费为5000元,经费开支要符合学校采购及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4.每次开展活动前要做好签到工作,以备查。

5.教职工协会可以继续报名,因人数不足暂缓成立的协会如达到人数下限后,可按照协会成立程序由原指定的分工会负责完成启动程序并开展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各协会会员名单

 

 

                          学校工会

                                                    20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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