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校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校分工会中开展“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进一步巩固规范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促进基层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
二、申报
(一)新建职工小家申报
请具备条件且未建立“职工小家”的分工会积极将申报方案(含固定场地、设施清单及相应经费预算)及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职工小家使用管理规定(启用时上墙),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纸质版(盖章)、电子版通过OA交给校工会史诗德。
(二)已建职工小家申报
已创建“职工小家”的分工会可申请购置补充“职工小家”物品。请各分工会将物品购置申请表、职工小家场地照片(含挂牌)及活动新闻(含照片),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纸质版(盖章)、电子版通过OA交给校工会史诗德。校工会将结合职工小家建设及使用情况审核经费申请。
三、管理模式
(一)“职工小家”建设以各分工会为单位,采取“学校工会和各分工会共建、以分工会自建自管为主”的方式。由分工会提出申请,校工会组织评审考察,按照“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实行。校工会将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分批次推选出积极创新、成绩显著的“职工小家”,并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的支持,助推“职工小家”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职工小家”建设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采购物品工作需在本年度完成,本年度未采购物品,经费不累计到下一年度;用工会经费采购职工小家物品,结算验收报告需由学校工会工作人员签名,录入资产时要备注为工会资产。
四、工作要求
希望各分工会高度重视,在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申报,认真落实教职工在建家工作中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靠教职工共同建设美好家园,让教职工共享建家成果,坚决杜绝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同时,各分工会要把申报评审的过程作为宣传建家,学习先进、交流经验、提高质量的过程,共同推进职工之家建设迈向新征程。
学校工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