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师生返校工作的相关安排结合校园防控工作实际,现将口罩、消毒粉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发放事项安排如下:
一、物资发放范围
1.口罩发放:学校为返校师生每人准备14个防护口罩,考虑到困难学生购买口罩的实际困难,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向学生工作部申报,由学工部审核同意后安排继续配发。
2.消毒粉发放:各单位根据办公室数量、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返校居住宿舍的数量领取消毒粉,每间办公室和宿舍4小包,附消毒粉的使用方法。
3.校园内公共洗手间的洗手液,由后勤处配发,请广大师生放心使用。
4.校内各测温点需要的手持式额温枪、口罩和免洗洗手凝胶,由各统筹部门统一领取后配发到位,领用请填附件2。
二、物资发放安排
时 间:2020年5月27日-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地 点:天河校区中南宿舍110室;
清远校区后勤楼102室;
联系人:(天河校区)黄倩蓉,联系电话:18898535134;
(清远校区)冯剑荣,联系电话:13416200200。
三、物资发放要求
1.口罩、消毒粉在师生所在校区领取,见附件1;
2.各单位防控联络人根据返校师生人数和办公室、宿舍具体数量计算需要领取口罩和消毒粉的数量,联系各校区人员领取;
3.消毒粉的配比使用见附件3。
附件:1.口罩、消毒粉发放表
2. 各测温点物资申领表
3.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
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