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梳理登记教职工、学校公务车及校合作企业车辆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1 浏览次数:

关于重新梳理登记教职工、学校公务车及校

合作企业车辆信息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全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安全、有序出入校园。安全保卫处拟对全校教职工车辆、学校公务车辆及校合作企业机动车辆进行重新注册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由于校内停车资源有限,本次只针对教职工、学校公务车及校合作企业车辆进行登记录入,其余车辆暂不受理。

二、受理时间

本次登记工作只接受部门统一办理,校企合作单位由校内合作联系部门负责办理。

请各部门于2020年12月31日前,负责将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登记审核后,按照本通知第三项的要求报送至保卫处陈辉老师处汇总(地点:行政楼415办公室,联系电话:137 6086 6233)。

三、受理方式

下述三类车辆按照以下方式填报车辆相关信息并报送:

(一)学校公务车辆

学校公务车辆由学校党政办公室统一登记报送,所需资料清单如下:

1.《学校公务车辆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1份(加盖部门公章);

2.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1份。

(二)校内合作企业车辆

校内合作企业属于产学研合作,在校内有办公场地的,车辆由校内对口合作的二级学院统一登记审核报送,车辆数量指标根据校企合作场地规模下达,根据校企合作面积每600㎡给予一个车辆入校指标,不足600㎡按600㎡计算,超过600㎡的以600㎡为基准数值,四舍五入计算指标。企业属于服务类并签订校企协议,有设施设备在校内需进行日常维护的,经审核通过,给予一个车辆入校指标。所需资料清单如下:

1.《学院合作企业车辆档案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1份(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2.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教职工个人车辆

教职工个人车辆由所在部门统一登记报送,报送原则为一人一车,每名教职工只能名下登记一部车辆信息,所需资料清单如下:

1.《学院教职工车辆档案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各1份;

2.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教工卡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

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人非本人的,还需提供以下纸质版资料并签名确认:

1.与车辆所有人关系证明材料。

2.《情况说明》一份,需写明与车辆所有人关系及因何使用等情况。

四、特别说明

(一)校内教职工名下限登记一辆车。

(二)教职工办理车辆登记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三)为确保本次信息登记审核工作准确高效,请各部门安排专人做好此次信息登记统计汇总及后期对接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后勤处(与安全保卫处合署)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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