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安全教育课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狠抓安全宣传教育有效性,进一步增强我校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学校面向2021级学生开设了《安全教育》课程,现将开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基本情况

《安全教育》课程面向2021级学生开设,为必修课,实行线上学习,以行政班级为单位,考核方式为在线答题,可通过移动端或PC端完成。三年制学生的安全教育学分需达到1学分才能毕业,二年制的学生需达到0.5学分才能毕业,该学分只作为毕业资格审核,不进正方系统和学生成绩表的总学分。安全保卫处在每学期第18周向各二级学院反馈学生学习成绩,指导教师负责落实、督促学生完成课程,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前成绩不合格的学生,要在毕业学年第二学期第二个月前完成所有课程及考核。

二、教师安排

课程指导教师由各二级学院安排,要求是学校在岗教师,原则上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担任,工作量按照1学时/班/学年计,指导教师负责跟进、督促学生每学期完成课程和考核。请各二级学院填写附件《安全教育课程指导老师汇总表》,于2021年10月25日下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通过OA发至安全保卫处程哲老师(纸质版盖章提交)。

三、培训安排

10月27日上午10:00在广州校区实训五号楼201室;10月29日上午10:00在省职教城(清远)校区教学二号楼106室,分别召开安全教育课程指导教师培训会,届时请各指导教师准时参加。

联系人:程哲。

特此通知。




后勤处(与安全保卫处合署)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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