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近期,我部根据宿舍管理系统对省职教城(清远)校区学生住宿信息进行梳理发现,部分宿舍有住宿登记但多次上门核实无人应答,部分学生住宿信息与系统信息不相符等情况,为学校工作带来困扰。为保证学生住宿信息的准确,近期开展学生住宿信息全面核实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对学生住宿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
二、工作要求
1、请通过“宿舍管理系统”-“公寓日常管理”-“住宿信息查询”逐一核对实际住宿情况,确保系统信息与实际住宿情况一致。
2、核查期间不接受学生调宿申请,请各学院做好解释工作。
3、核查工作完成后,请通过OA寻呼总务后勤部(保卫部)。
三、学生宿舍日常管理要求
1、学生不得私自掉换宿舍、床位,如确需调整,请按《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修订)》(粤工程职院发〔2020〕106号)办理调宿申请。
2、各学院如发生学生入伍、休学、退学等须退宿情况的,请在办理完审批流程后,在“宿舍管理系统”办理“退宿”。学生退宿后应应将个人物品带离宿舍,学院应及时通知总务后勤部(保卫部)对退宿情况进行检查。涉及到批量退宿的,如订单班实习退宿等,可统一报送至总务后勤部(保卫部),由总务后勤部(保卫部)统一办理退宿。
3、学生应保持公寓楼道畅通,不得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学生应保持寝室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分类投放到制定地点,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学生不得擅自将家具搬离宿舍,因质量问题或自然损坏的家具,可以报后勤处予以维修或更换。学生离校时,住宿期间所领取和使用的公物须经宿管员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搬离退宿和离校手续,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四、特别说明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住宿信息核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确保宿舍改造及新生住宿工作平稳有序。
请各学院4月20日前将此项工作具体负责的老师名单OA发送总务后勤部(保卫部),我部将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工作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
总务后勤部(保卫部)联系人:朱天海18926689800
特此通知。
总务后勤部(保卫部)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