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校区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 年度大中专院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穗医保中管〔2024〕27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障,提高学生参保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缴费标准
2025 年度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大中专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13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956元。
三、待遇享受时间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到账的参保学生,新生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享受广州
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往届在校续保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工作安排
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医保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医保政策宣传
要大力宣传并传达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致大中专院校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附件1)、《2025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须知(印刷版)》(附件2),做好宣传参保工作,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的参保意识,切实提高参保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做好通知及动员工作
要注意做好因实习、休假、休学、交流学习等原因未正常在校但仍保留学籍学生的通知工作,确保学生按时参保缴费,避免影响其下年度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参保前办理事项
学生应在办理参保登记前暂停自身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居住地的医疗保险关系,不得重复参保。
1. 学生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进入“变更身份为中 小学生或大中专学生”模块,进行学生身份确认。
2. 已在外地参保学生,须办理原参保地停保手续后才能在校参保缴费。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完成办理异地城乡居民医保停保业务。
(四)参保登记及缴费
1. 参保登记。在校参保学生填报《批量参保登记表》(附件 3),表格格式不要变动。二级学院医保联络员按学院汇总
于 10 月 28 日前报送至总务后勤部(保卫部)学生医保办, 经登记核定无误后,再通知学生缴费。
2. 确认缴费。参保学生务必接到缴费通知后,通过学校 财务部收款码缴纳医保费 413 元,按照缴费时间节点完成缴费,过期不受理补办手续。
3. 港澳台身份学生使用居住证号码登记参保。
4. 学院指引在校参保学生自行在“穗好办”APP 或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申领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社保卡),可查询个人参保信息及证明,参照申领广州社保卡指引(附件 4)。
(五)医疗救助参保
1. 符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可享受政府资 助医疗救助待遇,个人无需缴费。
2. 学生工作部负责认定非广州市特困学生和非广州市 困难学生资助名单,学生自愿在校参保需填报《困难人员增员报盘信息表》(附件 5),学院辅导员根据学生工作部认定结果审核信息,由二级学院医保联络员按学院汇总信息表, 于 10 月 28 日前报送至总务后勤部(保卫部)学生医保办, 过期不受理补办手续,系统报盘成功后可享受医保待遇。
3. 若学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选择在建档立卡贫 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
(六)收集及统计参保情况
1. 各学院全面摸清学生人数及参保情况,须核实并统计 不在学校购买医保的人数及原因(如:已在建档立卡贫困人 口身份认定地参保、已随家庭渠道参加本市或异地城乡居民医保、不参保等)。统计《不在校参保情况统计表及学生参 保情况汇总表》(附件 6)于 12 月 6 日前上报学生医保办。
2. 收集不在校参保学生的参保凭证佐证材料(查询方式: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医保参保凭证打印-个人参保证明打印),务必要求不在校参保学生签写《医保承诺书》
(附件 7),由各学院存档备查。五、其他
学生参保和征缴工作进展情况将会在“广州学生医保工作”微信群实时通报。参保相关信息表通过 OA 发送至总务后勤部(保卫部)吴坤姗处,联系电话:020-39638007,学 生医保办地点:广州校区办公楼 413 室。
附件:
1.致大中专院校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
2.2025 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须知(印刷版)
3.批量参保登记表
4.申领广州社保卡指引
5.困难人员增员报盘信息表
6.不在校参保情况统计表及学生参保情况汇总表
7.医保承诺书
总务后勤部(保卫部)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