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水电资源管理,全面掌握水电使用情况,提升保障能力与精细化水平,根据学校部署要求,结合《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水电管理办法》,现要求各部门组织开展水电使用及智能水电表安装情况自查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1《水电使用情况及智能水电表安装自查工作细则》、附件 2《水电使用情况及智能水电表安装情况自查表》,自查表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10 月 23 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总务后勤部(保卫部)。电子版:通过 OA 协同发送至易灵老师
(13926106717)。纸质版:广州校区办公楼 404 办公室,清远校区办公楼 414- 1 办公室。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安排专人负责本项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出现漏报、瞒报、不报等情况,后续学校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附件 1:《水电使用情况及智能水电表安装自查工作细则》
附件 2:《水电使用情况及智能水电表安装情况自查表》
总务后勤部(保卫部)
2025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