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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

编辑:张 习涛 发布日期:2013-06-21 浏览次数:

各党组织、各部门:

每年6月30日举办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是我省推进扶贫济困事业的一大创举。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及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办函〔2013〕12号)的有关要求,学院党委号召全院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开展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时间和组织形式

学院各党组织、各部门要在6月24日前,积极发动,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参加捐款。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和学生要踊跃参加。捐款于6月25日集中汇总至党委办公室,统一汇缴至广东省扶贫基金会。

二、善款用途

根据粤教工委办函〔2013〕12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募捐资金的70%用于"双到"扶贫工作(我校对口河源市黄田镇鹤塘村扶贫开发工作),另30%款项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

三、有关要求

1、各党组织、各部门要及时宣传报道扶贫济困捐赠活动情况,加大宣传力度,挖掘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本着自愿的原则,积极参与这项活动。

2.各党组织、各部门在发动师生员工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的过程中,要严格做好捐款收缴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各单位对本次捐款活动要进行及时总结。

3、教职工的捐款由部门领导指定专人统一汇总,学生的捐款以班为单位由辅导员统一汇总。请各党组织、各部门汇总捐款时同时填写捐款情况登记表,并把捐款情况登记表及电子版一并交党委办公室。联系人:何杰文。

党委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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