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室

承担工作职能为:执行学校纪委关于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决策部署执行情况, 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职机关作用。

二、负责纪检类信访举报的受理,依规依纪做好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与处分等工作,落实好问题线索处置向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报告制度。

三、开展政治监督,组织对校内开展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协助配合省委、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对高校的巡视巡察工作。

四、开展日常监督,推进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督促巡视巡察整改,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

五、经常开展纪律教育,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警示教育,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

六、与学校组织部门共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 作,负责对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检查、指导和培训。

七、负责学校纪委办会、办文、档案、统计、调研等各项办公室事务工作,制定、完善学校纪律检查工作规章制度,起草学校纪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纪委各项报告、总结等文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九、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