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等工作的通知

录入者:纪检监察审计室发布时间:2020-04-3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20年“五一”“端午”即将来临,为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做好“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学复课工作的推进落实。同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所辖部门、岗位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坚决防范、杜绝一系列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照检查

各级党组织、单位,要认真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十二届广东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并参照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在媒体网站上公开曝光的一系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例,认真对照检查,加强警示教育。

三、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强化工作约谈制度

(一)各级党组织应认真贯彻工作约谈制度。一方面,要提醒教职员工在放假期间,勤洗手、少聚集,尽量避免外出,以积极心态应对疫情;另一方面,要紧盯公务接待、差旅、公务用车和天河、清远两校区的食堂以及涉外机构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利用网络视频、电话的方式开展节前谈话工作,并做好约谈工作记录。202062日将约谈记录本交至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统计,汇总后上报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同时,需认真对照检查,严防相关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

(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两节”期间各类“四风”问题,要提高警惕和重点排查,对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要逐级上报,形成有针对性的、有效的、强有力的震慑。

(三)各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梳理“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包括采取的措施、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等内容),于202062日前上报我委。

非常时期,党员干部要带头不聚集、不扎堆,出行自觉测温、扫码、戴口罩,坚决杜绝耍特权、搞特殊。我委实行“五一”“端午”期间值班制度,对各种渠道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组织检查核实;对查实的 “四风”问题,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对屡教不改的要加重纪律处罚,形成高压执纪、严抓执法的态势;对未开展工作约谈而造成工作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追究相应责任。

举报电话:020-37227121

电子举报邮箱:gdgcjw@gpc.net.cn

中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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