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取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NTCE国家教师

发布时间:2018-06-26文章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取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NTCE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考前辅导培训的通知
 

社会培训机构:
根据学校业务发展需要,同时满足校内学生未来职业“多元化”的职业规划需要,我校拟引进一家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NTCE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考前辅导培训。选取方式主要包含专家组听取社会培训机构自我介绍、审阅纸质文件资料、现场答辩等环节,专家组通过打分、综合评价、集体决策选出一家社会培训机构作为拟引进校企合作单位提交学校审批。
参加选取的社会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最低资质)为:
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的法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照。
㈡从事NTCE考前培训或相关教师资格培训3年以上。
㈢具有与培训规模、培训形式相适应的培训场所、设备、师资团队和管理人员。
㈣具有与师范院校、高职院校合作举办NTCE考前培训的合作经历(案例)和培训管理经验。
㈤在师资团队、名师课程、教材教辅、培训形式、培训效果、管理服务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效果)。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7月2日(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办公楼306室)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37395553  邮箱:96444823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社会培训机构需提交的文件材料清单
1、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含法人授权书和年审证明)
2、与培训规模、培训形式相适应的证明材料(含培训场所、设备、师资团队和管理人员等)
3、与师范院校、高职院校校企合作NTCE考前培训的合作经历、培训管理经验证明材料。
4、开展NTCE考前培训校企合作的方案
5、其他资料:包含单位简介、从事辅导培训工作经历及业绩、社会声誉、机构设置与人力配备、分成比例意向、对职责的认同意见、管理流程、服务质量与承诺。
参加选取的社会培训机构必须确保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报名时需提交5份纸质材料,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电子版需发到指定的邮箱。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6月26日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引进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
NTCE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考前辅导培训

 

 

 

 

 

 
 
报名单位:                                (盖章)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  话:                       

材料目录
1、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含法人授权书和年审证明)
2、与培训规模、培训形式相适应的证明材料(含培训场所、设备、师资团队和管理人员等)
3、具有NTCE考前培训的经历和培训管理经验证明材料
4、无涉及违法、违规培训等现象
5、从事培训工作经历、业绩及社会声誉
6、机构设置与人力配备(专职人员履历)
7、分成比例意向
8、对职责的认同意见
9、管理流程
10、服务质量与承诺
11、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责任编辑:编辑)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

友情链接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