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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版) 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召开专题政治业务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1-10-18

10月14日下午,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在广州校区办公楼215会议室举行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政治业务学习会。会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郭华生主持在省职教城校区设线上分会场,党总支全体党员教师参加了此次学习。

首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张建德带领全体党员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大家一致认为,作为思政课教师,在学习、研究、应用红色资源是应有之义,也更有优势,思政课教师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思政课教学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运用党史资源,用史实说话,生动传播红色文化,进而讲好党的故事、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

其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郭华生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通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文件精神并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关内容。进一步了解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的现实意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制度,维护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加速教育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

随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柏欣传达、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他介绍了《意见》的出台背景,并围绕《意见》7个部分22条内容分享了学习体会大家认为,《意见》旨在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作为高职思政课教师,要积极为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培养人才,激励更多青年学生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通本次专题学习,加深了党员教师对政策文件的理解,对今后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并融入思政课教师的本职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学院 毕龙 供稿 张建德 复核 郭华生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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