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列表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关于召开全省高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备课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30

各普通高等学校,广东教育学院、广州金桥管理干部学院,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的工作部署,高校2006学年第二学期将开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以下简称《概论》课)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课)两门课程。为了保证这两门课程的顺利实施,定于12月份召开备课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课会的目的

通过辅导和集体备课,帮助全省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对实施“05方案”意义的认识,科学理解《概论》和《纲要》的理念、体系和要求,准确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基本适应新课程教学的需要。

二、参会人员

参 加本次备课会的对象为:全省高校《概论》和《纲要》所有专任教师和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备课会将分三个阶段举行:参加第一阶段备 课会的人员为本科院校《概论》课全体专任教师,参加第二阶段的人员为高职高专院校《概论》课全体专任教师,参加第三阶段备课会的人员为本科院校《纲要》课 全体专任教师。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每一位成员原则上应选择参加一个阶段的备课会。本科及高职高专院校兼任教师的备课会由各高校参照省级备 课会的模式自行组织。

三、会议主要内容与形式

本次备课会采取专家辅导与自主学习、集中讲授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文件研读。深入学习中央、省有关实施“05方案”的文件精神以及有关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专题报告。省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讲话,介绍我省高校实施“05方案”的工作;邀请专家作专题报告。

(三)专题辅导。听取省内专家专题辅导。

(四)专题研讨。结合实际,就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及教学管理等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四、组织领导

(一)本次备课会属于新课程教师培训的主要内容。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委托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请于126日前将参加备课会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报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李健飞,联系电话(传真):020-84114819

(二)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所有专任教师必须参加省级培训(备课会)。培训(备课会)期间不得旷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活动结束时每人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 的总结材料(包括学习心得、《概论》或《纲要》课教学设想)。凡是参加省级培训(备课会)、提交总结材料且无半天以上的请假记录者,省教育厅将颁发培训 (备课)证书。未能获得培训(备课)证书者,原则上不得从事该门课程的课堂教学活动。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兼任教师的培训(备课会)并将培训工作情况报我厅思 想政治教育处备案。

五、备课会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时间:1210日—13日,10日下午报到,13日晚饭后散会;第二阶段时间:1215日—18日,15日下午报到,18日晚饭后散会;第三阶段时间:1219日—22日,19日下午报到,22日晚饭后散会。每天上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六、会议地点

广州市广轩大厦。地址:广州市洛溪桥北沥振兴大街9号,联系电话:020-84163368;附近有8851188路公交车;也可在中山大学站转88188路公交车。

七、会议经费

与会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会议所需其他经费由省教育厅负责。

附件:1. 《概论》课备课会教师报名表

      2. 纲要》课备课会教师报名表

 

厅思政处


200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