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列表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关于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30

各普通高等学校,广东教育学院、广州金桥管理干部学院: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从2007年春季开始,我省高校在2006级本科学生中普遍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课)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以下简称“概论”课),在2006级高职高专学生中普遍开设“概论”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开设课程。全省高校要按照中央要求开设相关课程,4所新课程试点学校采取自然过渡方式。各高校在开设新课程过程中要加强教学管理,落实规定的学分,保证课时,保障课堂教学的课时达到该门课程总课时的3/4,实践教学的课时不超过1/4

二、严格教材的征订和使用。全省高校2006级学生统一使用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相关教材,人手一册,不得使用该门课程其他版本的教材。教育部指定高等教育出版社属下的广东蓝色畅想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负责新教材在广东的发行工作,请各高校直接与该公司联系新教材的订购。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 高校要高度重视《纲要》、《概论》课的开设,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及时对本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安排,对教学机构作出适当的调整和充 实。对所有兼任教师进行培训,培训使用省级培训材料。开展全体教师集体备课。切实做好开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开课。在开设新课程过程中遇到的新 情况请及时报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我厅将在2007年春季对高校开设《纲要》和《概论》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新教材订购方式:

联系人:刘赞华,电话:13802984575020-37086177

          荣,电话:13802525581020-37093193

 

厅思政处


2006-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