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 年教育评价改革主体征文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拟开展 2024 年教育评价改革主体征文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行政教辅人员
二、征文主题
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要内容包括: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发布 3 年多以来,亲历或见证的教育评价改革故事、难忘的经历;南粤大地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生动实践、经验成效、重要成果和心得体会;紧扣建设教育强国、教育强省目标、进一步优化教育生态、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的思考、期待和建议。
三、作品要求
(一)题目自拟,字数不超过 5000 字。
(二)各部门选送的征文须进行查重(查重率不超过25%),确保原创性,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作品、报送过的典型案例不予参评。
(三)征文纸质版要求 A4 纸 1 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统一写学校)、单位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四、征文评选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人员对各部门选送的征文进行评选,并将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省级征文评选。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将此次征文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总体方案》落实落地的具体举措,认真组织、精心遴选、确保质量。
(二)各部门最少选送1篇。
(三)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征文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人力资源部汇总。
人力资源部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