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3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 2023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我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2.我校在职在岗的专职政治辅导员。

二、认定条件(具体见通知要求)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及资格核实申请人于 9 月 15 日 9:00 至 9 月 21 日 17:00,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注册个人账号后,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并下载《个人承诺书》。请各申请人携教育学、心理学(两学)成绩证明、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一年教学任务书等材料于 9 月 20 日 16:00 前到人事处(办公楼 417)进行身份和申报资格核实,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于 9 月22 日 9:00 至 26 日 17:00 登录“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网址:http://gdgsrd.gspxonline.com/) 下称:“省评审系统”,账号密码将以短信形式发送),上传个人认定材料,具体要求见“通知”附件 3,并同时准备纸质认定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注:上传材料前必须完成体检工作,拿到体检报告,具体要求及医院名单见通知要求。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拟于 9 月底、10 月初举行,请需要参加的申报人员提前做好测试准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省评审系统”上传材料后,于 9 月 28 日前至办公楼 417 提交纸质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纸质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提交:

申请人所需认定材料的种类:

1)身份证明(2)学历(学位)证明;(3)普通话证明;(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5)近期小 1 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彩色照片 1 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6)近一年的教学任务书;(7)“两学”证明。

(四)公示和认定

省教育厅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教育网站和高校同步公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申请人需严格按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报名。

(二)各申请人要确保申报材料严格有效、准确无误,其中提交的学历均需提供有关部门认定的学历证明(可前往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电子认证)。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苏学敏、杨蓁蓁

 电话:37395970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苏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