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 2023 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已启动 2023 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岗位信息

申请人须在语合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

)https://pmplatform.chinese.cn 报名,平台报名截止至 6 月 9 日,根据实际情况,请各申请人在 6 月 9 日前完成报名申请,具体岗位信息可在平台上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 学年(满 20 个月)。未在语合中心备案的骨干教师,须同时提交《骨干教师人才库备案表》(附件 1)

二、报名程序及时间要求

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后与推荐信(包括对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的评价)以及普通话二级甲等(含) 以上水平证书以及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等(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提交至所在部门,各部门在审核同意后,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汇总。

三、申请条件

1.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年龄一般在 26-55 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语 6 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58 岁(含)。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 具有 2 学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5.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 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 号)文件执行。语合中心师资处咨询电话:010-58595711;技术支持电话:13810678831。

特此通知。

附件请从OA下载。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苏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