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精神,学校将组织全体教职工须参加本次寒假教师研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分为两个阶段,其中 2022 年 12 月 3 日起,在专题上线“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2023 年1 月 5 日起,上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师德典型引领”、“教师关爱讲堂”、“塑造‘双师型’教师”等专题。学习时间截止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二、学习方式

教师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 6 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1. 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动员组织。各部门要把本次专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动员部门全体教职工按时完成专题学习。并保证所有教职工熟练掌握软件平台安全保护功能相关操作,全面提升教师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做好统筹及总结工作。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推进专题学习工作,定时了解教职工学习情况,掌握实时学习进度,确保所有教职工按时完成专题学习工作。并可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线上集中学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师德典型引领”等内容作为部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并在 2023 年 2 月 24 日前将本部门人员学习情况、工作成特别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形成总结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

    特此通知。

    联系人:苏学敏

    电话:020-3739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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