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处(室)、学院(部)、中心(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生殖健康检查证明和函调证明

生育二孩以内的教职工不用提交生殖健康检查证明和函调证明

(一)生育三孩的女职工。

每年向单位提交二次(上、下半年各一次)生殖健康检查证明,下半年的可由学校组织的年度健康体检医院集中提供,个人无须提交。

(二)生育三孩的配偶不在我校工作的男职工。

每年向单位提交二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婚育信息函调证明男职工到所在部门领取《计划生育情况联系函》,发往配偶单位回函或提交医院检查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联系函》由学校计生办统一印制,各部门派人到学校计生办陈怡君老师处领取发放至函调对象。

二、生育信息登记备案

(一)办理对象。计划内生育小孩尚未到人事处计生办登记资料;进入本单位后没有填写过《计划生育人员信息采集卡》的教职工;有需要更改信息的教职工,含婚姻状况变化(如初婚、离异、再婚等)、子女变动情况(如离异抚养权,计划外生育等)或其他情况的教职工。

(二)办理方式。到本部门领取《计划生育人员信息采集卡》空白表,填写完毕后,请于4月20日前连同结婚证明、子女出生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等复印件一起装订,交本部门计生负责人。

三、提交时间

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部门计生责任人要亲自抓,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落实上述事项,于4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提交至计生办(人事处)陈怡君老师处。

  

                                                                     学校计生办

                                                       2022年4月6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苏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