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的通知》精神,从 2022年度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年度学习截止时间调整至第二年的 4 月 30 日。2021 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今年 4 月 30 日前登录相关公需科目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特此通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苏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