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规范专任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学校制定并印发了《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粤工程职院发〔2024〕31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精神,各二级学院(部)需每年制定本部门教师实践锻炼计划,并于每年 12 月底将本年度《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完成情况汇总表》和下年度《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学期内脱产实践锻炼计划汇总表》报人事部门审核,现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师培养的需要,采用二级学院(部)安排与教师自行申请相结合的方法,制定 2024 年度教师实践锻炼计划,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将 2024 年《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学期内脱产实践锻炼计划汇总表》(可编辑 WORD 版、签字盖章 PDF 版)通过 OA 发人力资源部汇总,并组织参加实践锻炼的老师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完成申报手续及各项实践任务。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