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医疗报销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教职工医疗报销有关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36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22〕2号)等文件精神,人力资源部会相关职能部门经研究制定了《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医疗报销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
请校属各单位认真研究,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2025年3月14日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可编辑word版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通过0A发至人力资源部,逾期不报送视为无意见或者无建议。
附件:1.《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医疗报销规定》
2.意见反馈表
联系人:叶老师
人力资源部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