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 号)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2023 年 6 月 6 日-7 月 31 日

学习对象:全校教职工

二、学习内容及目标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供教师自主选学。具体内容见教育厅通知(详见附件)。

三、学习方式

全校教职工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职业教育”学段实名注册后进行报名学习。专题包括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相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 4 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提供教师学习的拓展性资源,不作学习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确保每个教职工(包括在学习期间入职的新员工)均完成 4 学时的培训内容,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二)做好工作统筹。各部门要将专题学习与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加强工作统筹与协调。于 2023 年 7 月14 日前将学习开展情况写入本次部门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总结报送至人力资源部汇总(盖章扫描 PDF 版及可编辑Word 版)。

特此通知。

联系人:苏学敏

电话:020-3739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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