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产生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学生会组织管理,保障工作有序进行,规范组织成员产生过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
第二章 候选人
第三条 学生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一)具有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德、智、体全面发展;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五)最近1个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大一新生第一学期可不用提供)
第四条 候选人需完成个人简介(工作人员简历后附件2)填写,并报送班级团支部报名,由班级团支部推荐至学院团组织征求意见。
第三章 校级学生会组织
第五条 校级学生会组织成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第六条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
(一)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认;(主席团候选人简历表后附件1)
(二) 主席团成员由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校级学生会组织设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名;
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人员候选人产生
(一)学院团组织审查,由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核后确定;
(二)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不超过3人。
第四章 院级学生会组织
第八条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
(一)经学院团组织审查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二)由院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院级学生会组织设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名。
第九条 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人员候选人产生
(一)经学院团组织审查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二)每个工作部门设立负责人不超过2人。
附件1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简历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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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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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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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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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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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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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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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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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或入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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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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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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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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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履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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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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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表现 材料(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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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年成绩测评排名(本专科生从一年级开始填写,研究生不填写)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排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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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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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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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和其他重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关系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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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党组织意见 |
<院(系)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团委 意见 |
<学校团委>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党委 学生工作部意见 |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党委 意见 |
<学校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
附件2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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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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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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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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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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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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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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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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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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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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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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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校级 以上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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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班级 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院级团委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院级党委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资格审查组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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