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规范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在指导社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社团指导老师的聘任条件

1)政治觉悟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必须是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在岗的老师。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

4)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有一定造诣,尤其是科技学术类和文体艺术类社团,必须是在本领域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专业学历证明及专业等级证书。

5)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组织活动能力,熟悉学生社团工作。

6))学生社团发起成立时,须向校团委上交指导老师信息表,该名单应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人签署意见,由校团委审核后,方可聘请为指导老师。

二、社团指导老师的职责

1)每学期主持召开一次社团全体成员会议(总结表彰大会),会议主要内容是让社团成员更加清楚社团成立的意义和目标,对上学期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总结,表彰社团优秀成员。

2)指导社团骨干制定社团新学期的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提出明确目标、切实措施和活动规划。

3)社团指导老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深入社团,加强与社团干部、成员的交流沟通,有针对性的进行专业理论指导,对社团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

4)定期检查社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要对社团开展的每一个活动进行指导和把关,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与质量,且指导老师必须至少要有一次到场参与社团的现场活动。

5)指导社团的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社团文化氛围,帮助社团会员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6)关心社团干部的成长,协助做好社团干部选拔、社团考核及各种评先评优工作。

7)对于社团的专业方面,进行有针对的指导,每个月不少于二次集中培训。

三、社团指导老师的聘期

1)指导老师一经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说明,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2)社团一年一审,不合格的社团的指导老师一并免职,社团顺利通过年审的指导老师原则上续聘,聘期为三年,三年后再次公开选拔。

3)一位指导老师最多同时兼任指导两个协会,同一个协会最多两名指导老师,一名负责思想引领,一名负责专业建设。

四、激励措施

1)每年将评选优秀十佳社团,评委十佳社团的指导老师原则上直接评为优秀指导老师。

2)指导老师聘评职称时,可加分,可折算工作量(具体参照人事处相关文件)。

3)校团委将加大对指导老师的培育力度。省市相关的培训优先对应指导老师参加。


共青团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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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