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发布时间:2023-08-0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改革,落实校团委协助校党委加强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政治引领、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 措施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第五条 述职评议坚持走群众路线,吸纳广大同学参与群众评议,让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广大同学面前亮作风、晒成效、找差 距。

第六条 校级评议会组成以学生委员会成员为主,学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 院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七条 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 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 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校团委根据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 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 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 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 真落实。

第八条 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 加分等事项时,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 挂钩。

第九条 院级学生会组织开展述职评议情况须向校团委专题报告。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201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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