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为积极预防校园心理危机事件,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2021级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和摸排工作。为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普查对象:2021全体新生

      2、普查工具:SIOSS自评量表(SIOSS)心理健康综合量SCL90

3、普查方式和要求

1)普查方式:分散普查。

2)普查要求:学生通过手机扫二维码或者电脑登录网址:https://xl.psyedu.cn/gdep/login进行题目作答。(具体流程见附件)    

4、普查工作时间安排:

1)各学院普查时间:

信工

管工

人文

机电

建工

财经

人工

公服

9月

24日

9月

25日

9月

26日

10月

8日

10月

9日

10月10日

10月11日

10月12日

(2)访谈安排:

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出来后一周内对二类人群进行访谈;

心理中心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出来后一周内对一类人群进行访谈。

(3)心理中心将根据普查结果于10月20前将普查报告撰写完毕。

5、相关要求

(1)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负责本次心理普查的指导工作,中心专职人员负责普查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普查结果分析及后续反馈追踪,普查期间的服务器数据监控和反馈。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新生心理普查的组织宣传和督促工作。通知本学院2021级学生,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进行普查,确保100%普查率。

(3)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方法见附件。请务必让学生仔细阅读心理普查作答要求,知晓流程和注意事项。

(4)各学院完成访谈后三天内通过智为心理云平台“日常汇报跟进”功能对重点关注学生的信息进行上报并持续跟进。

 

附件:  21级新生心理普查系统操作方法

 

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202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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