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广东省教育厅“2021 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推选广东省教育厅2021 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 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附件 1)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依据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 1 名。各二级学院可先推荐1名,学生工作部组织评选公示后,择优推荐上报。

二、推荐范围

全校中国籍全日制在校生。往年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 度人物的不再参加推选。

三、推荐条件

(一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 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二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 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三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 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中行胜于言。

(五)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推荐人选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 3 2019 年起。各高校可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庆祝

建党 100 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2 4 7 日。所有材料请按要求填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评审报送。相关材料请通过办公 OA 来报送。

(二)推荐参评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推荐表(见附件 2。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 2019 年以来荣誉。

2. 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 。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 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 加标题,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3. 推荐人选电子照片。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 1 1 2.5cm×3.5cm413×295 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 2 像素不小于1024×768

4. 推荐人选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 格式,时长不超过 1 分钟,大小 20Mb 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五、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周爱民,020-37395073。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2.“2021 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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