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含投标、履约保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供应商:

为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含投标、履约),鼓励和引导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通过电子投标、履约保函替代保证金。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的电子保函(含投标、履约)子系统已上线运行,为参与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电子投标(响应)/履约保函的申请、开立、传输、管理、运用等全流程在线电子化服务。电子投标(响应)/履约保函与银行转账等投标(响应)/履约保证金缴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投标(响应)/履约保函保费由进驻金融服务中心的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等担保机构在平台上自行公开。供应商自愿选择办理,并自行支付相关费用。各采购单位不得拒绝电子保函(含投标、履约)。

电子保函(含投标、履约)申请办理流程见《广东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保函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广东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服务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广东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服务操作手册(采购人版)》。

金融服务平台咨询电话:020-8869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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