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就我校2017年普通教职工体检项目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各符合资格要求的公司积极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编号:院询价201713
二、采购需求
1、具体需求请看附件。
2、最高限价: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三、递交报价截止时间
递交报价时间: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12日(8:30--11:30,14:20--16:00)。(报价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地点及联系人
1、报价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渔兴路18号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1号楼202室
2、报价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0-37395780
五、报价资格要求及中标方式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
2、投标人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资格,设有专门的体检中心;
3、体检医院需在广东省卫计委指定的省直单位人员体检指定医院中。(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省直单位普通干部职工体检工作的通知》为准。)
符合体检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山一院、广东省中山二院、广东省中山三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南方医院、珠江医院、广州华侨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省中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4、本次招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递交报价时,投标人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价表(含税)及售后服务标准、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者。
六、报价限价: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生产实训中心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