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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录入者:邓友鹏 浏览次数:


各党组织,各分党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新时代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4月26日至5月10日

二、培训对象

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目标

各分党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以全党开展纪律教育为契机,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引导全体参训学员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党的宗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理解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自觉加强思想理论修养,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四、培训内容

党的基本知识与端正入党动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纪学习教育、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手续。

五、培训方式

(一)各分党校应采取课堂教学、参观实践教学、研讨教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根据《2024年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教学大纲》(附件1)中的培训内容和课时分配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培训时长不少于24学时。

(二)各分党校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行政、教辅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学校党校协调,分党校承担培训任务,机关、教辅党总支应4月24日前将需参加培训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学校党校。

六、教师聘任

学校党校安排各1名校级党校兼职教师到各分党校授课(见附件5),承担一次授课任务,由分党校自行与授课教师沟通授课时间与内容。其余兼课教师由各分党校从校院两级党校教师师资库中选聘授课教师,师资库名单详见《关于公布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校兼职教师名单的通知》(粤工程职院党委发〔2023〕4号),并确保培训的理论、观点、内容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授课课件要在开班前报学校党校审查。

七、有关要求

(一)各分党校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由专人负责学员的召集和考勤工作,要按照教学大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应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原则,严格学员管理工作,确保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训期间,学校党校将对各分党校培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二)各分党校应在4月26日前将《教学计划备案表》(附件2)、《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结业考试安排表》(附件3)和全体教师授课课件报送学校党校备案及审查培训结束后及时报送《学员情况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邮箱gdgczztzb@163.com,盖章纸质版报送省职教城校区办公楼508室、广州校区办公楼506室。培训安排如有调整,应提前报送书面材料给学校党校。

(三)结业考试由各分党校自行组织实施,监考老师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模范遵守监考守则。凡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党校学习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四)参加分党校学习和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旷课,认真听课,积极讨论,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

(五)培训结束后,分党校根据学员的学习纪律、结业考试等各方面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结业学员名单,报学校党校核发结业证书。

 

附件:1.2024年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教学大纲

2.教学计划备案表

3.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结业考试安排表

4.学员情况表

5.校级党校兼职教师安排到分党校授课安排表

(附件1-5详见OA)

 

 

组织统战部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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