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学院职能简介

创业学院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顶层设计,协同相关部门,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规章制度、工作体制与机制。

2.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以及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

3.统筹协调教育部和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省级“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等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的评估和建设等工作。

4.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有效推进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创新创业课程、创新创业学生社团以及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等建设工作。

5.负责全校《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工作。

7.负责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8.负责受理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住项目申请、审批及入住项目的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9、制定我校就业指导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总结。

10、制定就业派遣方案,提供就业手续服务,组织开拓维护就业市场,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11、组织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政策宣传、能力提升、求职应聘等咨询指导服务。

12、建设就业指导师资队伍,组织开展就业领域学术研究工作。负责全校《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

13、组织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就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