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运动会(教职工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工会小组:

为丰富教职工的文体生活,增强教职工的团队意识,锻炼教职工身体,凸显教职工的凝聚力,展现教职工积极向上、奋力争先的精神面貌,经学校工会和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校第九届运动会(教职工组)竞赛时间为10月9日至11月14日(各单项比赛具体竞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1、团体项目:羽毛球、乒乓球、篮球、三人制足球、男女混合4人往返运球投篮接力(男女各两人)。

2、个人项目:50米托网球跑、跳远。

二、参赛办法

1.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队参赛。

2.个人项目按年龄(39岁以下(含39岁)、40岁以上(含40岁))和性别分成四组。高年龄组的教工可参加低年龄组的比赛。

3.个人项目每人限报1项(集体项目除外),同一项目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三、参赛队

原则上以工会小组为参赛队参加比赛,个别工会小组因人员少、结构单一的酌情合并成联队,每项团体赛最多可由两个参赛队联合,具体如下:

1、第一、第六小组合并为第一、六工会小组联队,为一个参赛队(含校领导、学校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会、财务处),负责人:刘婷婷;

2、第二、第三小组合并为第二、三工会小组联队,为一个参赛队(含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部),负责人:黄琼跃;

3、第五、第二十二工会小组合并为第五、二十二工会小组联队,为一个参赛队(含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国际学院、金融学院),负责人:许东哲;

4、第八、第九、第十三工会小组合并为第八、九、十三工会小组联队,为一个参赛队(含生产实训中心、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舒美艳;

5、第十、第二十一小组合并为第十、第二十一工会小组联队,为一个参赛队(含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能源工程学院),负责人:陆晓凤

6、第十二工会小组公共课教学部不参加比赛。

四、竞赛办法

(一)田径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其它项目按照《补充竞赛规则》执行。

(二)其他球类项目见各单项规程

(三)田径径赛项目为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五、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1、个人项目取前8名(参赛人数少于9人实行减一录取),分别按9、7、6、5、4、3、2、1计团体总分。

2、团体项目取前6名(参赛队数少于7队实行减一录取),分别按14、10、8、6、4、2计团体总分。

3、破校运会记录者计9分。

六、奖励办法

本次运动会(教职工组)设竞赛单项奖及团体总分奖。

(一)单项奖:

1、团体项目:奖前三名;

2、个人项目:奖前三名;

(二)团体总分奖:奖前6名,颁发奖杯及奖品。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4名,分别颁发奖旗及奖品。

(四)特别组织奖:1名,颁发奖旗及奖品

(五)破纪录奖:给予破纪录者奖励。

七、报名办法

请各工会小组于2014年9月30日16:30前将第九届运动会(教工组)报名表(含领队、联系人、运动员名单)电子版(电子文件名为"工会小组报名表)及纸质版交工会办公室王惠娟老师处,电话:87023476。报名以纸质版报名表为准,必须签名盖章并写上联系人电话(包括短号),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第九届运动会(教工组)报名表

校工会 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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