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院级教学督导组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教学单位教学管理监督,提高教学质量,需根据年度任课教师(含专任教师、在本教学单位上课的校内兼课教师、外聘教师)数量成立一定人数的院级教学督导组,确保本年度每名任课教师被院级教学督导听课一次,每名督导听课不少于6节。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原则上包含本单位领导班子、专业主任、骨干教师等,名单需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请填写附件并加盖公章,于3月11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电子版通过0A发送至柯晓颖老师。
附件:2025年度院级教学督导工作量计划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