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填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5】2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分工表(附表1),下载部门对应工作任务表格(附件2)完成数据填报,并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填报数据表格及对应佐证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3)发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伍晓珊收集汇总上报。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10年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