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教务系统开展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自 2024-2025第二学期开始至今,督导和同行教学评价工作已在教务系统开展,操作方法已发至相关单位。经调试,现教务系统的教学评价和统计功能稳定运行。本学期继续加强在教务系统开展督导和同行教学评价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和2。
根据学校印发的《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评价管理办法》(粤工程职院发〔2025]78号),督导评价(包含校级督导和院级督导)占比教师教学评价15%,同行评价占比教师教学评价5%。对在企业开展校外实践课的教师,将以满意度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企业评价,权重占比30%纳入督导评价指标。
请相关教学单位组织院级督导和教师对校外实践课教师进行听课和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问卷(附件3),完成校外实践课教师的督导和同行评价。
附件: 1、院部督导评价操作流程说明
2、同行评价操作流程说明
3、校外实践课教师企业满意度调查问卷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