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困难教职工帮扶活动的通知

来源:郑 洁 时间:2017-12-26 点击数:

各工会小组: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校困难教职工的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保障体系中帮扶解困作用,在2018年春节来临之际为有困难的教职工送去温暖,送去关怀,现将相关慰问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范围:在职困难教职工

二、申请春节慰问的基本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教职工。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控制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但由于疾病、伤残和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护基本生活的困难教职工。

3、本人及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严重伤残,因医疗费用支出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本次重点慰问对象)

4、身患重大疾病、严重伤残或意外灾难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群体,异地务工人员。

5、其他特殊使用范围包括:直属基层工会开展临时救助的教职工。

三、申请办理流程:

1、由教职工本人填写《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困难教职工帮扶申请表》,并向所在工会提供如下资料:教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还需提供配偶或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大(重)病已支付的自付医疗费收据、遭受重大意外灾害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由工会小组长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请表教学校工会。

2、由校工会委员会根据《广东省教职文卫工会困难教职工帮扶办法》提出审核意见,经工会负责人签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科文卫工会。

3、经教科文卫工会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帮扶,并实名发放慰问金。

四、因本次是向上级工会申请帮扶慰问金,请各工会小组严格把握申请条件,认真审核申请慰问的教职工提交的佐证材料,申请表要填写齐全,不得空栏。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切实做好关心困难教职工生活工作。

五、请各工会小组将《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困难教职工帮扶申请表》表于2017年12月27日14:30前报校工会,我会将于当天下午上报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