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外人员来本馆参观,需事先与图书馆办公室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参观。(二)参观人员需在图书馆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书库、阅览室参观,参观时需保持安静。(三)校内外有关部门或单位借用图书馆场地开展活动需经图书馆同...[详细]
(2019年7月18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粤工程职院发〔2019〕83号文公布,自2019年9月9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图书馆在学校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图书馆读者服务与管理工作,结合学校与图书馆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图书馆读者服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