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4〕5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具体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制定本实施方案,努力实现就业工作目标。
一、不断完善全员促就业的就业工作机制
1.切实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一是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任组长亲自部署,分管就业工作副校长作为直接责任人任副组长靠前指挥、统筹协调。二是把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党委会重要议题定期研究推进,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全力促进我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业务副校长
成 员: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分管就业工作副部长,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
办公室副主任: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分管就业工作副组长
以上人员以职务身份履职,如遇人员职务调整,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
2.压实就业工作责任。一是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就业工作。每个二级学院任命一名就业工作联络员,联系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协助学院推进各项就业工作;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总体部署,总结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经验,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精心制定本学院的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台账,制定分阶段目标,周密部署,责任到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强化协同联动。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协同,统筹做好工作安排;二级学院充分调动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专业负责人、顶岗实习指导老师等教职工参与就业工作,形成全员促就业工作合力,全力以赴做好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四是鼓励各二级学院探索建设学生就业服务机构,辅助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二、确保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3.加强就业市场需求研判。一是定期开展分行业、分区域就业市场调研,广泛收集人才供求信息,及时掌握就业市场需求变化。二是主动开展毕业生就业意愿调研,精准把握毕业生求职意向。
4.加力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及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作为团队成员组成走访团队,更加深入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供需对接,既立足当前为2025届毕业生开拓更多就业创业岗位和机会,又着眼长远构建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的就业工作机制。
走访形式:走访形式可灵活采取实地走访、视频会议、电话联系、集中活动等线上、线下结合的多种形式。鼓励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学院办学特色组织开展集中走访。
5.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中小型专场招聘会或宣讲活动。抢抓春季招聘旺季时机,主动服务本地区科技领军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人才需求,充分用好校园招聘主渠道,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积极打造校级层面校园招聘“3个1”模式,即每天举办1次宣讲会,每周举办1场小型专场招聘会,每月举办1场中大型招聘会,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为每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不少于5条就业岗位信息。各二级学院协同实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引导毕业生多渠道充分就业。把握供需双方需求,发挥职教集团优势,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充分开拓行业、校企合作单位、校友企业、属地政府部门、小微企业的用工需求,创新挖掘开发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农业科技等基层就业空间的岗位,用好稳就业政策,引导毕业生以基层就业、自由职业、自主创业、应征入伍、升学深造等多种形式就业。指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创意经济、低空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按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23-2025年)考核指标要求,保持毕业生灵活就业比例≤15%。实现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年底完成双高建设任务、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三、做细做实就业指导帮扶
7. 加强就业育人和观念引导。一是在专业课教学、实习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育人环节强化就业教育引导。要把就业教育作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重要内容,推动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加强就业心理健康教育,推进个性化求职心理疏导。二是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永远跟党走、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宣传等活动,发掘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涌现的三支一扶、应征入伍、升学深造、自主创业、基层就业等优秀典型案例,做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赛事成果转化,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引导毕业生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每个二级学院每年至少举办2场“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
8. 组织开展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积极参与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将大赛和各类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统筹组织,引导学生科学合理规划学业和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
9.完善就业实习实践制度。将就业实习实践作为促就业重要举措,统筹就业实习与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推动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实习实践活动。持续发挥教育部供需对接育人项目作用,深化政校企合作,协同建设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有组织地开展实习实践活动,打通顶岗实习转化就业的通道,实现教学实习与就业实习的无缝对接,努力提高实习-就业转化率,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实现就业。
10.健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机制。一是关注重点群体毕业生。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建立帮扶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指导咨询、优先推荐岗位。要对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就业见习机会,确保此类毕业生年底100%实现就业。二是积极参与“宏志助航计划”。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华南农业大学和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个国家级培训基地的培训课程,扩大培训效果。三是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及早锁定服务对象,集中开展分类就业帮扶工作,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等服务。
实行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跟踪情况月报制度,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结对帮扶安排工作另行通知。月报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四、持续推进就业监测与综合评价改革
11.进一步完善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明确,从2023年起,取消《就业报到证》,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切实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和解释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完善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学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12.强化就业数据监测工作。提升就业监测工作质量、时效和规范化水平,按照就业数据监测工作要求,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和就业材料,确保就业数据规范、真实、准确。
高度重视就业数据监测工作,开展就业数据上报和核查工作时,严格落实就业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要求。“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三不得”,即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严格执行就业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13.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破除单一评价导向,坚持分类评价,突出质量导向,探索长周期评价,深化就业工作评价改革,促进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探索完善就业工作激励考评、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督促加快毕业生就业签约进度,每月开展就业专项调研督导工作,确保就业工作落实到位。
14.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供需适配。一是加强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校办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学校办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状况,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提升学校毕业生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就业能力。二是加强学科专业动态调整优化。结合本区域发展实际,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主动布局新兴学科专业,扩大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布点,提高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对高质量发展的响应度,更好促进供需适配。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