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对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领导,营造良好的学术创新环境,经校务委员会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对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成员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机构组 长:李 丽 ...[详细]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中心(馆、所、集团): 为加强对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领导,营造良好的学术创新环境,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机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机构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