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2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粤工程职院发〔2023〕16号文公布,自2023年4月3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 章第一条 为加强对扩招学生学籍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