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2019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为了确保国庆期间校园稳定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度过一个安定、祥和、愉快的国庆假期,现就国庆节放假前后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假期前课堂纪律管理

假期前后,会出现部分同学旷课、无故不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提前回家等违纪现象,请各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管理课堂纪律,强化学风建设。

二、集中开展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在国庆节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1、夏秋之交,是各种传染病的高发期,为了做好秋冬季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各学院须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

2、对假期留校及兼职同学进行安全警示,提高宿舍住宿的安全防范意识,远离网络诈骗、兼职诈骗等陷阱,保护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

3、提醒学生不要参加不明性质的聚会活动,尤其要防范有政治意图和背景的集体活动,假期外出的行程必须告知家长及宿舍长。

4、加强引导学生注意旅游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乘坐正规公共交通工具。

5、提高对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的防范能力,不要去人群密集的地方活动。特别提醒女同学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单独约见陌生人;避免夜间单独出行、不夜不归宿、不去偏僻或无人的地方;尽量选择人流较多的道路行走。

6、教育学生如遇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请及时向警察求助,并立即向家人、班主任、辅导员或学生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反馈。

三、认真做好放假后有关工作

放假期间离校的学生必须于10月8日之前返校,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对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延迟返校的原因,督促其及时返校,并将未返校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于10月8日上午10:00前报送学生工作部。

假期期间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按学校规定安排好值班,确保学生的整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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