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2019)21号
关于上报建档立卡学生名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工作指引》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根据省扶贫办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建档立卡学生仅限于珠三角7市外的肇庆、惠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湛江、茂名、阳江、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等14个地级市的农村户籍学生。
二、申请建档立卡资助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户口本资料(一式两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A4纸
3、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扶贫手册或镇扶贫办、镇政府民政部门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学生递交材料要求
1、扶贫手册封面、家庭成员情况列表中有学生本人姓名等相关记录信息都复印,同时让当地镇级扶贫办或镇政府民政部门在扶贫手册(复印件)上面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2、证明要写明学生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内容注明:学生姓名、身份证、户口本地址等相关信息。
3、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请参考附件3,满足证明材料的其中之一可认定为建档立卡资助对象。
四、二级学院上交材料
请各学院将交齐上述相关资料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学生信息填写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表中,并于10月12日前将名单(电子与纸质盖章版)上交至学工部教育科。其余材料由二级学院留存备案。
五、注意事项
请各班级让学生与其家庭联系,大一至大三所有年级全面排查,了解是否属于建档立卡家庭,并登陆广东省新时期脱贫攻坚信息平台核实学生建档立卡身份,网址:http://210.76.68.130:8080/fpy/a/index.do?tdsourcetag=s_pcqq_aiomsg,点击“贫困人口查询服务”进行查询,符合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要及时收齐相关材料,对确定为建档立卡对象的学生学校仅实施学费减免。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工作指引》的通知
2、《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3、建档立卡佐证材料
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