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期间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省疫情防控要求,现将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坚持健康监测“日报告”“零报告”、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制度。各学院需全面掌握学生健康信息,要求学生每日按时填报辅导猫“健康日志”,如有漏报需与学生直接联系了解情况。出现急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至学生工作部。

2.做好学生进出校园管理工作。学生凭身份证或学生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即可刷脸进入校园,请主动配合安保人员进行人脸识别和测量体温。遵守正常教学秩序,如离开校区所在城市需在学校“今日校园”系统上办理报备;病假、事假正常办理请假手续。不得随意带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如有必要需提前写来访申请。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要求作息时间返回宿舍,确有紧急事情需要处理,应提前向辅导员报备。

3.做好学生去向摸查各学院通知学生在3月31日前在“今日校园”填报假期去向摸查表,做好清明放假期间学生离校返乡和留校的数据统计工作,认真做到节前报备,节后有跟进,特殊人群有关注,未及时返校人员有联系。

二、全面加强校园安全教育,节前开展“四个一活动”

1.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防护意识,防传销、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火灾。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疫情防控自觉性,每日自觉测量体温,勤洗手、多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一次安全隐患自查。全面排查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教育学生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共建文明宿舍。

3.一次联合排查。排查学生中重点关注人群的身体状况,留意学生动态。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提高网络政治安全意识,杜绝用各种方式传播不实消息,杜绝参与网络诈骗行为。

4.一次家校沟通。春季是心理问题高发时期,各学院应加强家校联系,全部了解学生近期学习情况及心理状况,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户外活动,保持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辅导员值班务必24小时在岗,保持通信畅通。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25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查宇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