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3年4月6日,我校省职教城(清远)校区及时处置了一起消防安全隐患事件,未造成财产损失。近年来同类事件已多次发生,须大家共同关注、共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当前正值春夏交替时节,气温逐渐回升、雷雨较多、空气湿度大,是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现组织清远校区各部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从创建更高水平的安全文明校园的高度,从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及学校财产安全的根本要求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当前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各项防火措施扎实有效。
二、加强教育,广泛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师生员工,要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安全防火基本常识”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条例、法规、各种法律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有效提高各单位师生员工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三、严格管理,加强防范,切实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请各单位于4月17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排查,做好以下工作:
1、对办公室、课室、实训室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逐一排除安全隐患。提醒师生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人离断开电源、关闭用电设备等,确保家用电器的使用安全。在对课室、实训室等进行改造或增加设备时,实施单位须确保电源的使用和电路的铺设符合相关规范及要求。
2、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室内无人时,电器及充电设备要切断电源。严禁在在办公场所和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棒、电磁炉等)。
3、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的宿舍、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间楼宇内等场所停放充电,发现一律没收,并按相应规章予以处理。
为确保学院消防安全,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学校将于近期内组织检查小组就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总务后勤部(保卫部)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教务部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