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自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工作,以学生自愿投保的原则,现就意外伤害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保时间及地点

1.投保时间:

在校期间任何时间都可以投保,9月13日迎新当天设现场咨询投保服务。

2.服务地点:

广州校区:主校道,联系人:陈神养13927699109

清远校区:第一、二食堂门口校道,联系人:李俊烨13679500051

二、投保方式

微信扫码登记投保(二维码9月13日开通)

三、投保价格23元/人/年,可按学年制投保。

四、保险范围:包含校内、校外、上学、放假、交通、运动等,全天24小时所有意外、疾病身故、疾病住院医疗等。

五、保险方案

险种

保险金额

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20万元

因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残疾按对应比例赔付)

意外伤害医疗

1万元

符合社保范围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扣除50元后按80%赔付。

疾病身故

30万元

因疾病身故造成的死亡(疾病身故需设30天的疾病观察期)

意外和疾病住院

5万元

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及疾病住院治疗(疾病住院需设30天的疾病观察期)

意外或疾病住院医疗

5万元

100元以上至1000元(含1000元)部分

55%

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

60%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

70%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30000元)部分

80%

30000元以上部分

90%

保费合计:23/人/年

六、常见问题解答

1:假期期间发生的事故可以索赔吗?

答:可以,保险责任包含校内、校外、上课、节假日、交通、运动等全天24小时的意外和疾病。

2:其他学校学生常见的索赔原因有哪些?

答:运动受伤、磕伤碰伤、交通事故、生病住院为常见索赔原因。

3:罹患疾病是否在保障范围内?

答:属于保险范围,险种名称虽然是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但是包含了疾病住院和疾病身故保障,但如在投保前已患的疾病不在保险范围内。





总务后勤部(保卫部)

                                                             2026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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